丧葬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我国现行有效的殡葬规定,是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瞎丛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中扒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的 国务院令第628号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卖神昌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关于殡葬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现在没有这方面的专门法律,2012年12月3日民政部分布了《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
内容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发〔2012〕17号)要求,现就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城乡低收入群众乃至全体社会成员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各地陆续出台了一批以面向不同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不同程度地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增强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但是,惠民殡葬政策还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分布不平衡、实施方式单一等问题,特别是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殡葬服务救助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对于群众主动进行葬式葬法改革的鼓励性措施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制约了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行和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地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资金投入,把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抓实抓好。
二、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需求,大力支持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加大供给。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中的主导作塌顷用,在明确各级政府殡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其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惠民殡葬政策配套资金,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
2.统筹城乡,明确重点。统筹城乡区域间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城乡低收入群体倾斜力度,重点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野衫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问题,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保障基本,逐步增项。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殡葬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进度安排,优先保障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供给,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惠民标准,丰富惠民形式。
4.提升服务,注重实效。要切实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不断加强殡葬公共服务颂腔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完善与基本殡葬服务相配套的设施设备,规范惠民相关程序和办理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殡葬活动的全程救助落到实处。
(三)主要目标。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有效提高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葬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在全国火葬区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政策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积极争取以政府发文或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发布实施。要明确惠民具体项目、政策覆盖人群、救助保障标准、资金来源渠道、申请条件程序等内容,尽可能简化操作程序,减少结算环节,推行惠民项目减免“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便民、快捷、高效。要加强与优抚褒扬、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衔接,通过多种方式,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殡葬需求给予保障;对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无名尸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按照当地标准实报实销。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地要遵循先易后难、先起步再提标的方法,有重点、有步骤、分层次地推动本地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逐步从重点救助对象扩大到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延展到奖补生态安葬方式。未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要争取于2012年年底之前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纳入保障范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已经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要逐步扩大惠民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保障标准。要坚持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置并重,积极推动将树葬、深埋、海撒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安葬方式和土葬改革区群众自愿火化行为纳入惠民政策覆盖范围,给予奖励或补贴。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研究制订农村居民、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惠民殡葬政策,努力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完善激励措施。各地要积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惠民殡葬政策出台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并将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当地殡葬改革目标责任考核,将考核情况与评选表彰、示范创建、等级评定等工作挂钩。同时,通过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殡葬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殡葬相关规划立项等途径,优先扶持政策出台地区,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出台惠民殡葬政策。
四、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的保障机制
(一)争取公共投入。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殡葬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划要求,将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放在重要位置,争取政府重点安排预算为城乡基本生活困难家庭解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为采取骨灰撒散等生态安葬方式的身故者提供免费服务。要不断加大与基本殡葬服务相配套的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力度,健全以遗体火化、骨灰存放及生态安葬为主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保障惠民殡葬政策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要负责制订惠民殡葬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做好服务对象资格审查、费用结算、档案管理等工作,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定期结算,并随火化人员数量增减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做出相应调整。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着力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惠民殡葬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政策公开公示制度,利用宣传单、服务卡、公示墙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实施内容、惠及人群、减免报销方式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扩大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要充分发挥惠民殡葬政策的综合社会效益,将其与实行火葬、推行生态殡葬、倡导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以惠民政策带动遗体火化普及、节地生态安葬、丧事文明简办的效果,营造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古代帝王丧葬制度有哪些?
古代帝王丧葬制度有哪些?众所周知,古代帝王死后,他们的葬礼是非常隆重的,而且不同朝代的皇帝有不同的丧葬制度。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包括埋葬制度和居丧制度,居丧制度还可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但无论属哪一种丧葬制度,都数者友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这两个显著的特点。这种丧葬制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其中许多内容由国家法典规定,还有许多内容在民间相沿成俗。不同朝代的丧葬制度,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宗教信仰和法律法规。但无论是哪一个朝代的丧葬制度都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看电视剧时,经常看到皇帝对于自己死后的是非常看重在自己死之后,不仅需要仆人的陪葬,还需要妃嫔的陪葬。所谓陪葬,就是将活人葬入棺材之中。这是一种非常残忍的方法,但也揭示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利。早在商周时期便已开始兴起人殉,而在商朝遗址发现的十几座大墓中,活人殉葬的数目竟高达五千多个人。这是现代人根本就无法接受的野蛮行为,凭什么皇帝时候却需要活人陪葬? 但先秦时期,秦始皇使用人形陶俑代替了活人的殉葬,也就是现今著名的秦兵马俑。但是根据后世来看,活人殉葬一直延续到清朝都还存在。
古代的等级制度是非常严重的薯槐,活人陪葬的大部分都是奴才和仆人。在古代时候,奴才和仆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在当时位高权重者来看他们的命,根本就不是命。即使有人用他们的命来嫌晌陪葬,在当时来看也是理所应当。帝王去世时,他身边的宫女和妃嫔都要陪他下葬,妃嫔和宫女哭得七切切的时候,有可能是为了自己而哭,而不是为了皇帝而哭。
古代帝王丧葬制度有哪些
中国液滑古代的丧葬制度包括埋葬制度和居丧制度,居丧制度还可分为丧礼制度和丧服制度。无论是埋葬制度还是丧礼制度、丧服制度,都具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这两个显著的特点。这种丧葬制度与宗法制度密切相关,其中许多内容由国家法典规定,还有许多内容在民间相沿成俗,反映了宗法社会中人们的伦理思想和宗教观念,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神道碑制度
在神道上立碑,就叫神道碑。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
后世记述墓主家世和生平事迹并加颂扬的文字多刻在神道碑上,立在墓前的碑碣一般只刻官爵、姓氏、名讳。《清通礼》规定:品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 “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石雕群制度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传说中的神兽像等,也是用来显示身份的,称为石象生。“所以表饰故垄,如生前之仪卫耳”。
这种墓前石雕群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石雕至今尚存,除一般的动物像外,还有力士抱熊、马踏匈奴等造型,这同当时把他的坟丘筑成祁连山的形状一样,有纪功表彰的意义。
东汉时贵族官僚墓前排列的石兽,不仅有大小多少的不同,而且种类也有差别。墓前石人,原本是用作墓主的警卫。二世纪中叶,乐安太守麃(piǎo)季长墓前两个石人的胸前分别镌有“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和“府门之卒”字样。东汉时,太守一级官员的衙署正门由亭长和门卒护卫。这种石人,后来有个专名,叫做“翁仲”,象征墓主生前的侍从。种种石兽,则叫做“石像生”,体现着墓主高贵的地位。
唐代的制度是: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 件,成对排列;四、五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 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宋代三品以上可置石人、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四、五品可置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
明清两代规定:二品以上置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 件;三品置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四品置石虎、石马、石望柱各2 件;五品置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 件。
至于帝王陵墓神道两则排列石雕群,名目繁多,宏伟精美,是臣下无法比拟的。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陕西乾县北)除望柱1 对外,还有飞马1 对、朱雀1 对、立马5 对(原都有牵马人)、武士10 对、狮子1 对、又有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 尊。明成祖长陵(在今北京市昌平)的神道长达800 多米,两旁列有狮子、獬豸(xièzhì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骆驼、象、麒麟、马各4 件,二立二蹲,两两相对, 又有武将、文臣、勋臣各2 对,共32 件。
石望柱制度
石望柱是由用作坟墓的标志的墓柱演变而来的,最初有两重作用,一是便于墓主后人寻找,二是便于墓主灵魂出游归来认明止息之所。华表也是一种起标志作用的柱状建筑,上端镶有横板,原多木制,后改石制。唐宋以后,矗立在墓前的石望柱、石华表往往刻有装饰花纹,与石人、石兽等组合在一起,具有表示等级、炫耀身份的意义。
闹桐腊墓志与墓莂制度
除明器外,专门用于随葬的物品还有墓志、墓莂(bié)等。
墓志的性质与神道碑相似,都是记载死者姓名家世生平事迹的石刻轮察文字,而且往往都于文末缀有称作“铭”的韵语颂辞,不同的是神道碑立于墓前神道之上,供后人瞻读,而墓志则埋入墓中。墓志起源于东汉,魏晋以后普遍流行。早期的墓志形似墓碑而较小,从南北朝后期开始,一般都作方形,由志盖和志石相合而成。志盖多作橥顶形(像小盒扣在顶上),一面刻有篆体的标题。志石刻志文、志铭,唐代以后还署有撰者、书者的姓名。历代出土的墓志中,有不少出自名家手笔,不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而且是书法艺术的珍品。
墓莂又称地券、买地券。志莂是给死者带往冥界的一种模仿地契的物品,表示墓穴及其周围地段已由死者买下,其他鬼魂不得侵犯其所有权。这种行于鬼魂世界的契约虽是迷信的产物,却反映了现实世界中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和土地买卖的盛行。最早的墓莂出现于东汉,或铅制,或玉制,或陶制,后世多用砖石或
木板。早期墓莂的文字与人世真实的券约一样,南北朝以后则多涉怪异,充满道教迷信的色彩。
古代殡葬制度
1.作为人类葬礼中的一种先进形式,藏区是火葬发祥地之一。火葬在藏区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是藏民族本土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对人类丧葬文化的贡献。火葬为什么能在藏区出现并形成一定的气候呢?首先是对火的崇拜。人类在启蒙阶段,都有过对火的崇拜,为什么藏族的火崇拜情结经久不衰,并把火崇拜引用到了葬俗上呢?这与藏民族生存的地理环境直接有关。�藏民族居住的青藏高原是一片高寒大地,平均海拨在3500米以上,几乎不存在绝对的无霜期。冬春漫长至八个月左右,气温大多在零下十几至二、三十度。在这样一个严酷的生存环境中,人类对火的依赖性之强是可想而知的。唯有火,能帮助他们驱散寒冷,带来热力;唯有火,能帮助他们逐走漫长黑夜,带来光明和信心;也唯有火,能帮助他们吓走野狼恶兽,保护人体和牲畜的安全。火与藏人的生存紧密连在了一起,唇齿相依、生死与共,成了无法分割的生活整体。藏人对火的体会最深,依赖最强。 藏人对火的威力也感受最深,观察最细。当人类从蒙昧时期走进野蛮时期,进入史前文化阶段时,人类的认识能力也有了较大的发展,“万物有灵”观念占据了人们的头脑。居住在青藏高原上的先民们,在从事以畜牧业生产为主的活动中,对“万物有灵”的感性了解更是深刻具体。他们从草枯草荣,河涨河冻,动物冬眠复苏,牲畜冬瘦夏肥等等自然现象中感到“神”“形”关系的微妙。认为“神”是永久的,“形”是暂时的、变化的,从而引发出万物有灵的观念。“万物有灵”的观念引伸到人类自身,则灵魂是永存的,肉体是暂时的,死亡则标志着肉体的结束,灵魂将转移到其他肉体上去。如何使灵肉顺利分离,使灵魂不惦记旧的肉体,能迅捷地转移呢?藏人的先民选择了神圣的火来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他们绝对相信火能彻底帮助自己圆满灵肉分离的夙愿。火真地帮助藏人圆了这个梦。经过火的烧化,整个肉体消失了原来的形态,只剩下一堆无法辨认、没有形象的骨灰,达到了灵肉彻底分离的目的。�这是藏人实施火葬的认识基础,也是其采取火葬的价值指导。�2.上古时,葬埋无棺,据说最早的棺是瓦制的,即陶李困丛器,商代以后采用木棺。《礼记、檀弓上》和《丧大记》所记载周代制度规定:天子之棺四重、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就是说是天子所用除贴身的内棺外,尺唯外面还套着四重外棺,总共五重。每一层棺都有特定的名称、最外一层叫大棺,第二层叫属、这两层用梓木制作,又统称梓棺或梓宫,第三层叫作迤或俾,用椴木制作,第四、五层为水牛皮和犀牛皮制成的革棺(也有可能革棺只算一层,另有最内一层里棺)。诸公以下由内至外递减,到士这一阶层,就只有一层大棺,不得用套棺了。不仅如此,棺木大小厚薄,内外装饰的用料花样,也都有严格的等级:"君(此指诸侯)大棺八寸,属六寸,泌四寸。士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君盖用漆,三衽(连接棺盖和棺身的木榫)三束(用皮条或帛捆束)。大夫盖用漆,二饪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贴尸之棺内装饰,用红、绿二色丝绸,以金钉、象牙钉固定,大夫用黑、绿二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士只用黑色丝绸,以牛骨钉固定。棺外油漆的颜色和花纹图样也各不相同。套棺是一层一层紧套在一起的,如果在棺和套棺之外隔较大的空隙再加一层,叫做椁。《丧大记》称:"棺椁之间君容祝(状如漆桶的打击乐器,方二尺四寸),大夫容壶,士容无瓦(一种酒器)"。又说:"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棺椁之间的空隙可用来放置随葬品。《荀子、礼论》中记载"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应当是天子五棺二椁,诸侯为四棺一椁或三棺两椁、大夫为两棺一椁,士为一棺一椁。考古发掘证明,这种可以称之为周制的棺椁制度,战国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仍在实行。
战国秦汉大型墓葬所用木椁,具有象征地上建筑物的性质,不仅规模巨大,而且同墓室一样,可以称之为椁室、其形状往往像一口方井,所以文献上又称为井椁哪樱。椁室内用板壁分割成若干块,分别为棺箱、头箱、边箱、足箱等,棺木放在棺箱内,其余部分填满随葬品。汉代制度规定, 在皇帝、诸侯王墓中椁室四周要用黄心的柏木或柏木条垒迭互嵌,木头向内,紧密围筑,称之为黄肠题凑。北京大葆台发现的汉武帝之子燕王刘旦的墓葬,黄肠题凑所用柏木多达1.5万根。
汉代以后椁室制度不行于世,也不再有套棺外棺与椁的区别,一般都把套棺的外棺成为椁。唐宋规定不得以石为棺,棺椁不得雕缕彩画。明代规定"品官棺用油杉朱漆,椁用土杉",庶人"棺用坚木,油杉为上,柏次之,土杉、松又次之。用黑漆、朱漆,不得用朱红"。 3.火葬在全藏区有一定影响力的另一原因,则是藏传佛教佛僧大德们仿效佛祖及印度火化的葬俗,纷纷执意火化,把火葬清高化、神密化,成为表现一种社会等级的葬俗。一般有道高僧火化都穿僧袍,不会有随葬珠宝之类器物,火化后舍利子以释迦牟尼为例:火葬后,遗下有舍利一石六斗,其中有一块头顶骨、两块骨、四颗佛牙,还有中指指骨舍利,和84000颗珠状真身舍利子。舍利子是遗体火化后结成的固体物,由于舍利被视为神圣之物,所以很少有关其成分的鉴定,对于其成分组成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藏传佛教佛僧大德们仿效佛祖及印度火化的葬俗,随之又有附庸风雅,自视高贵的王公贵族、土官头人大批加入火葬之列,有意无意地排斥了平民阶层,使火葬变成了统治阶层的葬俗,成为上层人士的“专利”,平民只能望而却步,不敢加入。在有的地方,平民若实行火葬,则受到社会的非议和打击。 意大利泰拉马拉文化流行的火葬习俗
中欧和西欧地区的钟杯战斧文化,其遗迹便主要是墓葬。墓葬多见单人竖穴式,墓主多是成年男性,流行屈肢葬,有陶钟杯、石战斧及其它日用工具、武器、装饰品等等。钟杯战斧文化也见流行火葬墓。
早期铁器时代希腊的几何陶文化,主要遗存是墓葬,盛行火葬,土葬亦见有市场,一般为单人葬。随葬品有陶器、少量铁器和装饰品和金、银工艺品。贵族墓葬日渐豪华,雅典古市场址发现的一座贵族妇女使用的火葬墓,随葬的珍贵装饰品和陶器数量达80件以上。
意大利微兰诺微文化,流行火葬墓,其形式与中欧的骨灰瓮文化相似,其骨灰瓮顶部多为尖锥形。北方群墓葬多在骨灰瓮上覆陶碗,南方群则多覆铜盔。在拉丁姆和罗马又流行一种茅屋形的骨灰瓮。墓扩呈圆形,上盖石板,随葬别针、手镯、剃刀和武器等。
西欧和中欧的哈尔施塔特文化,墓葬流行火葬高冢墓,晚期开始出现四轮战车葬,主要用于酋长首领和其它高级人物,随葬品多见武器、马具、饰物等,但未出马骨。其中法国塞纳河上游维克斯墓的墓主为一女性,尸体放在战车上,随葬品中的青铜罐高1.9 米,重达250 公斤,是古代欧洲最大的铸器之一。另外,霍霍米哈勒墓冢高达13米,墓葬规模较大,随葬品类一般也较为可观、悦目,出现贫富差别。火葬高冢墓代表了欧洲古代前期火葬习俗发展的最高墓葬形式。希望以上资料能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