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盐城市殡仪馆)

多少人口可建一个殡葬场

对此,国家没有统一硬性规定,由各地自行决定:

比如,《河搏蔽枯南省殡葬设施数量布局规划》规定:城市区可根据需要每30万基洞人建1个殡仪服务中心(站)。殡仪馆建设方面,原并腊则上每个县(市)建1个殡仪馆(含火葬场和殡仪服务);城市区人口在百万以下的城市可建1个殡仪馆,百万人以上的城市可建2个殡仪馆。重点推进乡镇、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村级为主。

殡葬业具体投资在多少钱左右。

殡葬业具体投资在一千万左右,有订购棺材、殡葬材料、整理尸体、化妆。等服务。殡仪馆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向个人开放。但是,国家允派姿许民营企业进入殡葬服务行业,这意味着可以经营火葬以外的殡葬业务。所以,如果你有能力的话,可以和殡仪馆合作,还可以承包殡仪馆内部各部门的业务。

拓展资料

殡葬相关规定

1、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2、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3、国务院民政部门负 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4、人口稠密、 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绝羡漏部门备案。

5、在 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并烂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6、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7、建设殡仪馆、 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盐城新兴殡仪馆扩至600米了吗

是的。根据查询盐城新兴殡仪馆的相关资料得知,盐城市殡仪馆会扩大拆迁范围至600米以上,殡仪馆外围建设50米防护绿带。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改裤办丧葬事宜的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化车间(火葬凯歼迹场)等部门。殡仪馆为丧家提供盯并接运尸体、提供悼念活动会场、火化、骨灰寄存等多项服务。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