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殡葬改革项目招标(宜都市殡葬改革项目招标公告)

社区服务中心几点上班?

社区服务中心上班时间是,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周末双休,享受法定节假日。

社区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行含滑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档腊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社区服务中心以“情系社区,服务万家”为宗旨,随时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如卫生体育,教育科普,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以及公益活动为主的志愿者服务。

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开展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老旅服务,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开展社区居民的自助互助服务,推进社区建设的窗口等职能服务让大家感受到社区的关爱。

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裂坦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转发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储油库、加油站、汽油运输等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的通知》。

二、工作内容

完成辖区内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建立油气治理管理台帐。严格储油库和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实行信息公开。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污染防治科:负责辖区内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的治理、验收工作,建立油气治理管理台帐,做好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的年度续延工作,按文件工作要求,做好我区民营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情况的调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

环境影响评价科:把好新、改、扩建储油库和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和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汽车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规定。

宣教法规科:公开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公布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信息。

环境监察队:负责辖区内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并纳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定期检查和抽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督促企业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市局备案,同时抄送污染防治科。

四、保障措施

1、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本项工作纳入局对各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3、督查科对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工作方案 篇2

为更好地服务旅游企业发展,破除丧葬陋习,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争创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市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迁移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xx年9月15日到20xx年1月6日,对坟墓进姿源谈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xx年9月15日-20xx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整体迁移至村平房村民组的退耕还林林地范围内,由乡建设办统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统一迁移安葬。

五、整治坟墓补偿

按规定时限自行迁移异地的坟墓补偿标准:单坟,每座补偿人民币400元;双坟,每座补偿人民币600元;

六、整治实施步骤

坟墓整治工作从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8日)。

召开坟墓整治动员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发布整治坟墓通告,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登记造册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20xx年11月29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坟墓户主在20天内到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村。

(三)核实确认阶段(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20日)。

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户主登记的坟墓,对照调查摸底时的坟墓登记等原始迹碰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经坟墓户主签名确认。

(四)整治迁移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6日)。

对已核实的坟墓进行异地迁移,对查找不到坟墓户主的坟墓或逾期未办理整治的坟墓,以无主坟墓处理,由乡村组织人员强制平整,美化绿化。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建设的副乡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宣传发动、迁坟公告发布等;调查搬迁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等、规划建设组,组长:,成员:、,负责迁坟后的土地平整、绿化等;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安全保卫、法律政策解释等;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车辆等保障,做好消毒、灭菌等;效能督查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实行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乡机关各部门和村要通力协作,确保迁坟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工作是迁坟工作的关键,村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加大宣传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的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迁移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车、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坟墓迁移工作,广泛宣传迁移工作,适时曝光阻碍迁移工作的行为。使殡葬改革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以及迁坟工作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的号召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乡党委、政府将把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教育好乡村干部职工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迁坟工作做好做实。在迁坟工作中,按照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奖惩措施,严明纪律,对表现积极、工作出色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给予通报批评。使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由乡社会事务办牵头,财政、建设、旅游等有关部门配合,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等,从源头上防止迁移后坟墓“反弹”,严禁在界线标识范围内埋葬坟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使乡旅游风景区真正成为景观靓丽、生态郁葱的旅游胜地和绿色屏障。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战略部署努力实现干流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河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彻底消除劣V类、V类黑臭水体;全镇引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xx年下降2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规范化处置率均提升到95%以上,全镇森林覆盖率提升到60%以上。

(二)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限定整改时间,实施台账管理、挂账消号,确保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有序推进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陈新民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环境整改行动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整改行动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负责环境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畜禽养殖整改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兽防站站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砂石场、砖瓦窑厂整改由同志牵头,安办主任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医疗固体废弃物整改由同志牵头,卫生院院长为整改责任人;污水处理、场镇及农村垃圾、建筑垃圾及饮用水源保护等整改由同志牵头,城建办主任、环保办主任、自来水厂厂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牵头,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群众反映突出、污染整治不力、环保目标没有完成、环境质量下滑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此次整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广播、标语、口号、微信、印发宣传资料、公示栏等向全镇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帮助他们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建设“亲水南部”作出王家贡献。

(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29日至7月5日)。

各村(居)、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禁养区内发展养殖、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乱排,砂石场污水直排和噪音扰民,砖瓦窑厂无环评、煤烟直排,场镇生活污水直排,场镇及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医疗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不规范收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问题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xx年7月6日至7月31日)。

1.整改措施。第一畜禽养殖设置禁养区和限养区,凡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限期关闭或搬迁,凡在限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缩小养殖密度,并做到无污染处理;第二砂石场整改,根据国家规定每年6月至9月是砂石采集的禁采期,在此期间镇所有砂石厂必须停止作业。非禁采期的作业时间规定为早7点至晚7点。砂石厂作业时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才能排放;第三砖瓦窑厂整改,砖瓦窑厂必须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并向县环保局申报环评,待环评通过后才能生产;第四场镇排污要做到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清淤及保洁工作;第五场镇垃圾必须规范收集处理,农村垃圾必须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或者就近就地深埋;第六建筑垃圾整改,场镇改扩建、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到镇政府规划的地方统一填埋,禁止随意乱倒;第七医疗固体废弃物必须规范收集,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理企业,集中处理;第八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要保证不能有任何垃圾漂浮且禁止排污,岸边的标识标牌必须明显。

2.具体落实。各村(居)、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整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必须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对于不予整改的企业、个体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责令其限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全民发动,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并落实。镇、各村(居)及各责任单位的所有干部要统一思想,百倍用心,千倍努力,层层宣传发动,镇要发动到各村(居),责任单位要发动到单位干部,村(居)要发动到户,瞄准问题,因利施策,通过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

工作方案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暴力和严重危害学校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工作方针,从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全员动员、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校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潜在的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的发现能力、防范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

三、排查范围

学校与社会之间、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彻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广泛发动,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盖,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重点排查各种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涉众型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对每位学生进行心理筛查,提前排查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要关注校园周边的矛盾纠纷隐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全面掌握并合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发展、控制、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学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学校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调查处理,明确专人负责,规定化解时限。

五、工作要求

学校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抓好排查化解活动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确保学校安定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由学校蔡鹏图校长亲自谋划、精心组织,分管安全工作的叶文隆副校长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排查化解活动顺利进行。

(二)落实各项制度。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重大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受理分流、挂牌督办制度;要实行领导包案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明确调处时限,防止反复。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特点,在初一和初二年段开设《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课程,配有教材、专职教师,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评,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运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学校电子屏幕、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报告会、演讲会、主题班(团、队)会、致家长(同学)一封信及组织竞赛、测验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

(四)坚持统筹推进。学校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过程中,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将排查化解工作与完善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五)完善队伍建设。我校从这学期开始建立班级安全员,班级安全员除认真履行《安溪八中学生安全员工作职责》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做到:一是平时要多观察、多提醒、多汇报,每周向学校安保处报送班级安全有关情况;二是如遇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保卫处报告,并希望全体安全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做好本班信息反馈工作,扎实做好班级安全自查及反馈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动员全体同学一起参与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

工作方案 篇5

接上级通知,要求做好20xx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我办事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等情况;

2、参建各方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筑材料、构配件、设施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使用“瘦身”钢筋和“粉末砖头”;

4、质量通病防治治理工作情况;

5、工程结构实体质量;

6、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情况及分户验收。

二、总体情况

在历时十天的监督检查中,各工程项目建设部高度重视,纷纷制定了检查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

从检查的项目来看,大多数项目均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及招投标工作,实行了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资料基本完整。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责任认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平安山东”建设的大局。我办事处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做好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

二多部门共同参与,深入开展检查。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办事处第一时间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总负责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由建设办人员积极深入开展检查。

三重点项目包保,责任落实到人。我办事处利用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包保制度优势,把全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项目包保划分,确保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相应的包保队伍,把建设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包保人员。

四建设程序规范合理。每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报批,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从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流程都有详细的管理办法和监督。

五管理上科学细致。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详细的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对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与备案。

六建立了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各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与质量。

虽然我办事处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加大力度、严格问责,坚决抓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监管效能。

二是要规范和加强监督责任的认识,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要全面推行监督巡查制度,继续加大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要提高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监督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督队伍基本素质;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建设人员的业务水平。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对下列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25件):

(一)对《南京市统计管理办法》(第164号令)作出修改

1.删去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中的“、县”。

2.删去第六条、第四章(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五)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3.将第十条修改为“本市统计调查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察郑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市、区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或者与其他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将第四十三条修改为“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手段恶劣、屡教屡犯的,应当从重处罚;情节较轻,也可酌情减轻处罚,但所罚款额不得低于下一档次的最低限额。”。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二)对《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第185号令)作出修改

1.将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二)项中的“县”修改为“区”。

删去第十九条第(三)项中的“、县”。

2.将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免除遗体接运、搬运、冷藏、化妆、火化、公益性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相关费用由市、区财政承担。”。

3.将第十二条修改为“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需要暂时保留的,应当存放在有防腐设备的殡仪馆。除因经公安机关决定延期保存外,存放期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不处理的,殡葬管理机构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可对遗体依法处理。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支付,责任人不明确或者没有责任人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

无名尸体由当地公安机关通知殡仪馆接收。公安败咐颂机关作出鉴定,并办理火化手续后,由殡仪馆火化,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

4.将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市鼓励节地葬式,对居民采取江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和深埋等不保留永久性标志方式安葬骨灰的,由财政部门按照惠民殡葬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5.将第十五条修改为“骨灰安葬在公墓或者塔陵的,可以凭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选购墓穴或者塔位。经营性公墓双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死亡人员属海外华侨,港、澳、台、知名人士的,需增加墓穴面积应当报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但不得超过5平方米。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和塔陵的塔位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墓穴(塔位)使用年限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简辩手续,缴纳使用费。”。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规定实施前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墓穴(塔位)的使用期限,适用原有规定。”。

6.将第十八条修改为“新建和改建殡仪馆、公墓、骨灰纪念堂、塔位等殡葬设施,应当按照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方便群众的原则,符合本市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且依法办理相关用地、建设和其他有关手续。”。

7.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只能用于埋葬本镇(街道)、村或经区民政部门统一划定的邻近无公益性公墓的镇(街道)、村死亡人员的骨灰。农村公益性公墓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和管理。

不得利用农村公益性公墓从事墓地经营活动,不符合购置条件违反规定购置公益性公墓墓穴的,不受法律保护。”。

8.将第二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殡仪馆应当严格执行基本殡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经营性公墓销售时应当标明墓型名称、编号、主材材质、规格、墓葬费收费标准、护墓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销售丧葬用品应当标明商品名称和价格。”。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Ƭ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